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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自治区教师教育及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

时间:2011-12-16 17:3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关于对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教师培训院校(基地): 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
关于对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教师培训院校(基地):
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已进入中期,为全面落实第四管理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自治区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自治区教育厅定于今年第四季度对2009-2011年度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掌握了解2009-2011年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教师培训院校(基地)及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督促各地制定“四五”周期后两年的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确保各地、各学校完成本周期教师继续教育既定目标和任务,促进我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继续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达到“以查促建”的目的。
二、督查对象和内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师培训院校(基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均列入本次督导检查的范围。自治区检查组将对自治区级教师培训院校和各地(州、市)教育局进行检查,对部分县(市、区)教育局和县级教师培训基地、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抽查。各地(州、市)对所辖县(市、区)及教师培训院校(基地)的督导抽查方式、范围等自行确定。检查内容请参照《督导检查提纲》(见附件1、2、3)。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工作开展较好的自治区级教师培训院校进行挂牌。
三、督查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9月20日-30日,各地(州、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培训院校(基地)学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教师〔2009〕2号)和督导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动员教育,统一思想,使各级明确自治区开展继续教育中期督导检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安排,增强执行教师继续教育政策的自觉性,并对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二)自查自评。10月1日—11月30日,由各地(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分学校、县(市、区)、地(州、市)三级开展自查自评,并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师培训基地、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查自评等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填写有关统计报表,完善有关资料,形成各级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自评工作报告》和《统计报表》。
(三)督导检查。12月,自治区教育厅成立3个工作组,分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每个地区安排3天时间,对地区整体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每个地区的1-3个县(市)和4所以上培训院校(基地)或中小学校进行抽查;拟抽查的县(市)和学校,由自治区督查组会同所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商定。督导检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汇报。接受检查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基地)及中小学校须向督查组提交相应的书面汇报材料,并进行简要汇报。地(州、市)汇报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县(市、区)、培训院校(基地)和中小学校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之内。
2、查阅资料。查阅受检单位落实继续教育的有关佐证资料和《“四五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阶段性督导检查统计报表》,各地、县、培训院校(基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填写,为自治区开展督导检查提供参考。
3、开展座谈和问卷调查。吸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培训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领导、普通教师参加,座谈会应组织30人参加,问卷调查应组织50人参加。
4、情况反馈。督导检查组在一个地区、县(市)或培训院校(基地)督查工作结束时,原则上可向接受检查的教育行政部门、院校(基地)领导班子进行简要的督查情况反馈,特别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等进行交流和沟通,为当地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提供参考意见。自治区各督查组应在督查工作结束一周之内形成《××地(州、市)“第四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期督导检查报告》,返回后交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教师培训院校(基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继续教育督导检查工作,要把督导检查作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进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对督导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各教师培训院校(培训基地),应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自查和抽查。通过督导检查,要充分调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院校(基地)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关心、支持教师教育的积极性,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都要成立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分级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地(州、市)、县(市、区)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应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师训、督导、基础教育、教研、财务等部门组成。学校、幼儿园应有学校主要领导担任自查小组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年级组长、骨干教师代表等组成。自治区将根据需要在全区范围内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督导检查工作组,希望各地(州、市)和相关培训院校(基地)给予配合和支持。各级督导检查工作组应有一定比例的从事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熟悉基础教育工作的专家参加,并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督导检查方案,具体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自治区级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督导检查工作组名单和工作日程另行通知。
(三)总结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教师教育及继续教育政策,按照总结工作、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原则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着眼发扬成绩,找出差距,研究制定出本级、本单位本周期继续教育工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针对继续教育各项培训任务和目标,逐项制定计划和工作进度表),制定整改措施,努力提高培训和管理质量方面。
(四)精心准备,按时上报自查材料。各地(州、市)教育局在自查自评工作基础上,要撰写出本地区继续教育整体情况《自评工作报告》,做到实事求是、内容真实、表述清晰、特点突出,并须有一定的统计数据、资料及工作实例支撑工作实效或所阐述的观点。《自评工作报告》均为A3纸张,主标题为宋体2号字,加粗,主标题的统一格式为:《×××地(州、市)2009-2011年第四管理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评工作报告》,主标题下方为二○一一年  月   日。《统计报表》(附件4、5)统计时间为2009年—2011年。《自评工作报告》和《统计报表》须逐级审核,由各地(州、市)教育局统一上报,其中《自评工作报告》一式5份,《统计报表》一式5份,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发至师资管理处邮箱。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新疆教育信息网”师资管理网页下载。各地汇总表格一并用Excel电子表上报。
联 系 人:倪友利 王星炎 
联系电话:0991-7606115
电子邮箱:szcnyl@126.com
附件:1.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1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提纲(针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1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提纲(针对各级培训院校)
3.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期督导检查提纲
4.自治区第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11年自治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5.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1年度教师继续教育中期督导检查工作统计报表(1-5)
6.填表说明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1年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提纲
(针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年)实施办法》(新教师[2009]2号)等法规、政策为依据,根据第四管理周期内自治区启动实施的各项教师教育工作规划部署,进行全面的督导和检查,提纲如下:
一、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师德建设和业务指导情况
(一)地、州、市、县(市)、中小学学校、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及相关的管理机构职能发挥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教师继续教育的法规、政策总体情况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实际继续教育规划、政策、措施、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对继续教育政策的理解、认识情况,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宣传教育等情况;
(三)师德建设及培训情况
1.师德管理组织机构情况;
2.师德教育的组织形式、主要内容及收效;师德教育使用的主要教材情况;
3.师德教育成功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师德教育的对策及建议;
(四)继续教育培训者队伍建设和培训者培训情况(还需以数据说明);
(五)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及使用情况;对自治区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内容、培训成效、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教师培训情况;
(七)教师继续教育政策研究、课改、教学实验情况;
(八)开展农村师资培训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的重点、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县以下(包括县)的教师培训经费及使用情况。
(九)本级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国家专项资金、本级财政支付、学校支付、自筹(含捐助)、个人承担〕;
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筹措、分担政策及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十)继续教育工作档案建设及规范化管理情况。
1. 重视教师继续教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注重政策研究;有专职人员、设备配备良好,运转顺畅,科学有序;
2.建立并不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花名册管理及电子档案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为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供数据;
3.逐级建立并完善教师继续管理、登记、证书核发、审核制度;资料完整,翔实。
4. 继续教育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严谨。
二、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所确定的教师教育及继续教育的政策、职责、目标、任务情况。
(一)教师学历培训达标情况(指在编在职教师)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教师     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     人。民办教师     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     人,代课教师     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     人。其中:
1.小学教师     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     人,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所占比例    ?小学教师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人,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人?
2.初中教师     人,其少数民族教师     人,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所占比例    ?初中教师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人,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人?
3.高中教师     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     人,高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所占比例    ?高中教师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人,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人?
4.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     人?在读研究生学历     人?
在读本科学历     人?小学教师在读专科以上学历     人?
注:所谓“达标”是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年)实施办法》(新教师[2009]02号)文件中所确定的本周期继续教育某项工作终期目标或指标,以下类同。
(二)教师非学历培训达标情况(还需以数据说明);
A.骨干教师及其它专项培训情况(指地区级以上)。
1.骨干教师及其它专项培训情况(需用数据、分级、分类说明。分级指: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分类指:中青年骨干教师、双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新课程等);
2.对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及其它国家、自治区教师培训专项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管理、使用、作用发挥及待遇情况;
骨干教师选拔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地区级以上和校级骨干教师各为     人?其中各占教师比例?
B.新课程师资培训情况。
1.新课程师资培训组织机构及管理和职能发挥情况;
2.新课程师资全员培训总体情况。主要形式、内容、成效及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培训经费筹措、使用情况(款项来源、投入总金额,其中财政拨款或本级事业经费投入、个人支付、其它筹措款项等。
C.校本培训开展情况。
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思路(抽查学校履行职能开展校本培训及管理情况、查阅相关资料;查阅教师参加校本培训记录及相关资料);教师基本功训练制度及落实情况;组织机构、课题(专家)组构建及职能发挥情况;教材订购、使用情况;
D.全员教师岗位培训(集中培训)和完成继续教育情况
1.全员教师继续教育政策、目标、计划、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全员教师继续教育目标、落实、计划推进、任务完成情况;继续教育培训主要形式、内容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继续教育证书管理、课时登记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新任教师培训情况   
2009至2011年,共招聘新任教师      人?其中各年度招聘新任教师      人?本级及校本开展全员新任教师培训情况?培训的主要形式、内容和收效?对各级进行新任教师培训工作的建议。
F.双语教师、汉语骨干教师培训情况;
1.当地落实国家、自治区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在强化双语、汉语教师队伍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方面主要做法、采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各级双语、汉语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双语、汉语骨干教师培训后使用情况;
3.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取得HSK或MSK汉语水平等级
情况;当地组织教师参加自治区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的基本情况;教师们对自治区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的总体反映及建议?
4.本周期内培训双语、汉语骨干教师的计划及设想;
5、双语、汉语教师培训教材建设和使用情况;
G.学前双语教师培训规划及落实、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截止目前共有学前双语教师       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       人?其中2009-2011.8.30年招聘学前双语教师       人?
H.全员教师接受现代信息技术培训情况和实施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情况
1、本级/本部门制定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情况,采取的主要形式、方法,培训成效,特别是落实自治区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政策的主要做法和采取的措施?对县以下农村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工作是怎样开展的?
2、教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学科教学情况;如何将现代信
息技术教师培训工作与学科教学、与教师现代信息技术水平考核工作相衔接?
3、对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对完成全员现代信息技术考核任务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4、各地远程教育培训教师主要形式、内容、管理方式、培训效果、存在的问题等。
L. 班主任培训情况
1.制定并实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规划、制度情况,
2.启动自治区 “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实施及落实情况;
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思路;师资选聘任用、教材使用情况。
小学、初中、高中各有班主任      人,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州、市)级、县级各     人?已取得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     人?已培训班主任占班主任比率?
(三)对教师考核达标情况
——教师参加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等级考核情况。
1.本周期本级/本部门/单位已取得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       人(其中: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其中少数民族教师       人(其中: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已取得《合格证》人数占在职在编教师比例(其中:学前/小学/初中/高中)?
2.对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等级考核工作的总体评价、意见及建议。
——教师参加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水平理论考核情况
1.本周期本级/本部门/单位组织教师参与考核基本情况
2.对自治区本周期开展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水平理论考核工作的总体评价、意见及建议。
3. 本周期本级在开展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水平理论考核工作方面对教师的考核方面制定了哪些政策?
三、本周期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对下一管理周期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思路、意见和建议。
 
 
 
 
 
附件2:
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中期督导检查提纲
(针对教师培训院校及培训基地)
  
为了指导各级培训院校(基地)有针对性地搞好自评自查工作、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继续发挥在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特拟定本提纲,以供各培训院校(基地)迎接督导检查、撰写《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时参考,提纲如下:
一、在本管理周期内履行教师培训院校(基地)职能整体情况;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中作用发挥情况;承担各级各类继续教育任务、教师培训任务情况,教学质量及培训效果,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经验和特点; 本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二、基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情况,机构运行现状及发挥作用情况;2.基地规划制定、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3.校园(培训基地)基本建设情况: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在职教职工总人数、分层次专任教师人数、学历达标情况,职称分层次情况;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及发挥作用情况);课程设置、学科教学及管理情况;教学设备购置与使用情况;教材建设情况;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等。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
四、“第四管理周期”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发展思路和措施、主要目标和任务;对“第四管理周期”发挥好培训院校(基地)作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附件3:
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1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期督导检查提纲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阶段性督导检查主要针对2009-2011年我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地区近年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包括:
(一)有关法规建设、规划、保障措施及政策;
(二)申请认定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情况(2009~2011年培训情况);
(三)普通话测试情况、汉语水平(HSK)考试情况;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测试的管理情况;
(五)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教师队伍中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比例,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原因;
(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情况。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困难、存在问题和主要建议。
 
 
 
 
 
附件6: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教师[2009]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表。
二、填表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即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1年三年继续教育的工作统计。
三、本表统计对象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序列的学前(幼教)、小学、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表中特列统计内容除外。
四、2011年专任教师统计数据以《2011年自治区教育统计资料》为据。
五、请各地于2011年11月30日前以文稿和电子表格方式分别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和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师资管理处联系电话:0991-7606115;师资管理处邮箱:szcnyl@126.com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电话:0991-8898434 ;邮箱:xjjyzx@sohu.com
2010-2011年自治区教师教育及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计表

(责任编辑:ssxj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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