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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教师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
通 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 2012年1月,我县163名经济困难教师受到每人1万元的资助金。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在社会以及教师队伍中引起了积极反响,同时大大激发了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教师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吐地教传[2012]27号)文件要求,为不漏报、不错报经济困难教师,让他们及时受到党和国家的特殊关爱,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教师情况摸底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查范围及对象: 公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和特岗教师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重点摸底因遭受自然灾害、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同时兼顾特困退休教师。工勤和教辅人员不列入此次摸底范围。 二、摸底调查原则: 摸底调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三、成立摸底调查小组: 组 长:张建军 (教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艾尔肯·木依丁 (教育局局长) 王梅林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郭旭刚 (教育局党委纪检书记) 阿不力米提·阿布力提甫(教育局副局长) 孔娟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玉素甫·买买提 (党政办副主任) 尼沙古丽·阿不都热合曼(人事办主任) 百合提亚·塞提尼亚孜 (成教办主任) 热孜万·吐合提 (普教办干事) 何晓青 (教研室干事) 吾吉·玉素甫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干事) 阿不都热合曼·卡德尔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干事) 四、摸底工作程序: (一)初审。各学校要根据摸底调查的范围、资助对象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严格审核。必须通过召开学区(学校)总支(支部)会议,研究确定后,上报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教师情况摸底表》、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教师摸底情况学校统计表》的纸质版。 (二)建档。各学校安排专人,将附件1、2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医疗证明(公办县级以上医院)、意外事故证明等资料,审核后整理形成完整档案。 (三)督查。教育局调查摸底小组采取督查,看档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调查摸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出现初审不严,资料不全,情况不符等现象,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要求 1.各学校要本着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切实维护好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在职专任教师、特岗教师、离退休教师)的切身利益。 2.填表要求。附件1中家庭成员栏中必须填写本人户口本上的成员,不在户口本上的不得填写;人均收入为年收入除以户口本上成员人数。附件2中家庭贫困原因概述字数控制在20-40字,将主要原因叙述清楚,内容不能过简(此表报电子版和纸质版)。 3. 附件1、2的表格必须于2月24日上午下班前,按要求打印好,学校主要领导必须在表格上签名、按手印、盖公章后,将纸质版交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阿不都热合曼·卡德尔 联系电话:8391283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教师情况摸底表
1.本表由申请教师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县级部门评审; 2.“家庭成员情况”一栏须填写家庭所有成员的详细信息; 3.“家庭经济重大支出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情况下的重大经济支出项目。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教师摸底情况学校统计表 学校名称: (此处加盖公章) 学校专任教师总数 人
1.本表由各类相关学校填写,并上报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序号”从1开始,依次为2、3……,以此类推; 3.“学校名称”一栏应与学校公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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