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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第二中学严格程序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准备
为扶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严格按照新财教【2011】11号文件要求,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程序,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准备。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高中政教主任及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参与此项工作。 明确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根据贫困学生的经济状况及在校综合表现,将资助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每年1000元资助、第二档每年2000元资助、第三档每年3000元资助。贫困学生申请,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章第七条执行。 名额分配。首先按各年级组在校生30%的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年级组。再由各年级组按各班学生人数的30%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班。在此基础上,高中政教处统筹兼顾,按各班贫困学生实际情况,灵活调剂部分名额。但最终合计名额不超过在校生总数的30%。 评审程序及动态调整。递交助学金申请的学生,通过班内调查核实、年级组综合评议、政教处初审把关、最后提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定,按学期发放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国家助学金期间违纪受处分学生,自处分决定下达次月起停发助学金;对贫困状况已解除,不需扶助的,可取消或降档发放。空出的名额,学校回收并用于新增的贫困生。 助学金发放、管理及监督。享受扶助的学生名单确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受助学生家长到校召开家长会,学校财务工作人员负责将助学金发放给家长或学生本人。高中政教处负责建立学生档案,财务室负责保存所有受助学生档案。 2011年春季,二中学校1471名高中生中,共有445名贫困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获得国家第一档助学金276人、第二档128人、第三档41人,总金额为655000元。 |




